2005/12/29

年报需披露股改时间表

今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年报工作。

《通知》规定,2005年12月31日之前上市的公司,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2005年年报披露工作,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6年1月25日。

《通知》要求,未进入股改程序或股改方案被否决的上市公司应询问相关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计划安排,并在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重要事项 "部分的承诺事项里进行披露。对于已实施股改方案的上市公司,《通知》要求在前款规定的承诺事项里披露相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以及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况说明。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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