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15

T+0

将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时刻,交易所贯彻落实《证券法》、夯实市场基础制度、进一步推动市场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的交易规则对主交易商制度和市价委托做了规定,并为T+0回转交易、融资融券、放宽涨跌幅等设置了制度接口。
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和ST股票价格涨跌幅比例为 5%。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增发股票上市的、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经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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